心理健康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心理咨询服务与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服务职能,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将疫情心理咨询服务与危机干预作为开展和促进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学院统一领导,迅速安排部署,抓好组织落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院疫情心理咨询服务与危机干预工作。
二、基本原则
1.以努力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咨询服务与危机干预工作重点。
2.针对不同群体实施分类干预,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实施帮助者和受助者均应注意避免再次创伤。
三、工作内容
1.搭建服务平台
及时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平台,师生可通过心理中心电话(0543-3330951)、电子邮箱(58804199@qq.com)、QQ(58804199)、微信(niupengfei66)寻求咨询援助。
QQ心理支持在线服务:58804199。心理中心将为您分配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一对一服务,采取线上语音或视频的方式提供心理访谈或咨询,个案咨询时间:每日9:00至18: 00,每次个案咨询时间为30分钟左右。
QQ网络留言:当日18:00至次日9:00时留言将于次日9:00时后回复。
学校心理咨询中心通过公众号、微信、QQ等网络平台持续推出应对疫情的心理健康文章、视频、共享课程等多种支持资源,供师生和民众学习、参考。
2.组建服务团队
学校遴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组成服务团队,学工处负责安排好值班,向师生做好热线答复和网络辅导服务。聘请校内外心理学专家定期开展专业督导,确保工作符合职业伦理,提升服务水平。
3.调动全员参与
各院系要通过一定形式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习国家卫健委1月26日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与本班学生逐一联系,了解学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学生树立积极、平和的心态,从容面对疫情。各院系要调动全体党员、任课教师等相关人员,畅通师生、家校联系沟通渠道,为广大师生和家长开展力所能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相关人员要将本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值班,及时为师生和民众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援助。
2.加强学习。学工处负责组织服务人员开展业务学习,提高专项工作效能,主要包括国家卫健委1月26日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和中国心理学会等专业机构开发的专业文献。
3.信息畅通。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坚持保密原则,保护求助者隐私,做好咨询记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附件:滨州市技术学院疫情心理咨询服务与危机干预值班安排
注:广大师生随时可以通过电话、QQ、微信进行留言,值班人员将在值班时间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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